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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几千块钱法院判了不还
释义
    

法律主观:
    


    欠三千块钱,如果符合下列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案件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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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