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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那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
释义
    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合同中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合同中的抗辩权有以下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就是有先后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有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双务合同关系;
    2、后履行一方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3、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履行不能。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啊,有什么办法?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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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7: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