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
释义 | 一房二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取得房屋买受人解除合同,需赔偿造成的损失,并返还房款; 2、行政责任。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构成刑事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一房二卖如何处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关于一房二卖的处罚为: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安置房一房两卖怎么办 三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安置房一房两卖具体依照以下情况处理: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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