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二、夫妻办理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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