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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役六个月是否是有期徒刑
释义
    判处拘役6个月并不是有期徒刑,而是判处拘役,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刑事处罚措施的主刑之一,但两者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拘役六个月有何区别?
    两者相同的是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的拘役六个月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罪犯,如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在看守所服刑,超过的会去监狱服刑。故意犯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的,五年内再故意犯罪,不会构成累犯。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五年内再故意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就构成累犯,则不能判处缓刑,还得加重处罚。
    拘役是否是有期徒刑
    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我国刑罚有很多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是一种独立的刑罚,它并不属于有期徒刑,也不附属于任何的刑罚。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有期徒刑六月和拘役六个月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相同的是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的拘役六个月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罪犯,如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在看守所服刑,超过的会去监狱服刑。
    故意犯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的,五年内再故意犯罪,不会构成累犯。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五年内再故意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就构成累犯,则不能判处缓刑,还得加重处罚。
    有期徒刑六个月怎么办
    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后,可以去申请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是否包括拘役
    有期徒刑不包括拘役。我国刑罚有很多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期徒刑适用的对象是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而拘役适用的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和拘役都是独立的刑罚,因此有期徒刑并不属于拘役,也不附属于任何的刑罚。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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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