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的。如果父母为美国公民且住在美国,那么可以在美国那方完成此类证明。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1)婚生子女(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