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多年了能追要抚养费吗 |
释义 |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子女未成年前或者不能独立生活前,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都可以起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一、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多次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养费 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子女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法院把孩子判归女方的情况一般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女方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等;女方有品行不端、吸毒赌博等恶习,被判刑、有严重残疾、经济状况较差等情况的。 (2)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子女,若男方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男方长期不在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影响孩子成长的;男方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不利的;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有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时,会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综合考量,女方若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仅要从自身的经济能力、生活习惯、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生育能力、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该等出发,还可以从男方的一些不良嗜好、经济能力、孩子的意愿(十周岁以上)等角度出来,以此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