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分包和转包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是哪些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如下: 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合同;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性工程分包合同;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性工程再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工程类别分为哪些 工程类别分为: 1、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2、冶炼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冶炼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3、矿山工程; 4、化工石油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 6、电力工程; 7、农林工程等。 工程承包的分类如下: 1、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2、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3、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 4、转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 5、劳务合同。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在商定的各项条件基础上,以各个被雇佣人员的劳动量为单位,由甲方付给乙方人员相应的报酬。其特点是乙方只取得相应的酬金,而不承担甲方的风险,也不分享利润; 6、设计施工合同。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设计-施工合同的特点是节省费用和时间,并有利于设计和施工技术的结合以及设计与施工的配合。 三、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具体有哪些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具体有:工程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违法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工程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转包的对象是工程,违法分包的对象是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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