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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店铺门头审批流程
释义
    店铺门头审批流程如下:
    一、商家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获得辖区城管中队的意见;
    二、带着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三、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请后,带着申请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中队发给商家一份市、区户外门头招牌设置门面装修许可证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副本,持有这两个证件,商家才能进行广告设置装修,但注意必须在两份证件中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施工,限期内若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期也应再向城管部门申请。
    四、装修完工后,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报备,城管监察中队到现场对完工的户外广告检查,与申请规格、样式无误后,换发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正本)。
    饭店门头需要城管审批吗
    饭店门头需要城管审批,以成都市为例。
    《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禁止擅自设置招牌。设置招牌的,应当向设置地的区(市)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
    (二)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等说明文件;
    (三)经营(办公)用房的权属或者使用权证明。
    在公路及其两侧设置非交通标志标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弃土场审批流程
    土地使用权出让经依法审查并获得批准后,即可进入操作程序。其操作必须严格依下列法定程度进行:
    (1)出让方采取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确立受让方。
    (2)由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后由受让方按合同约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至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关系正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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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