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
释义 | 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严重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 2、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的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 一、禁止结婚的有哪两种情况 一、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二、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 二、领结婚证抽血是否走过场 领结婚证抽血不是走过场。领结婚证不会抽血,婚检的时候要抽血,这抽血不是走过场,是要抽血化验的。婚检必查项目通过过抽血或涂片来检查是不是患有法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排查精神和心理异常问题,这些疾病可能有伤害他人安全和健康。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禁止结婚的要求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主要是严重的遗传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病。婚前医学检查后,医生应当对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或者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应当暂停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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