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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新组建家庭后,如何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
释义
    二婚孩子户口迁移需要配偶和当地集体同意,未成年子女才能随迁。申请人需先在迁入地户籍科办理迁入手续,填写未成年子女随迁单,然后再去迁出地户籍科办理迁移证和注销原户口。
    法律分析
    二婚孩子户口迁移要在当事人的配偶及当地的集体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的前提下,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才可以随迁。
    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入户口,并填写未成年子女随迁单。
    然后再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拓展延伸
    重新组建家庭后,如何办理孩子的户籍迁移手续?
    重新组建家庭后,办理孩子的户籍迁移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户籍迁移申请表、原户籍地和目标地的相关证明文件、父母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接下来,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办理迁移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和家庭关系确认。一旦办理成功,您将获得新的户口本和相关证件。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二婚孩子户口迁移需经配偶及当地集体同意,未成年子女户口方可随迁。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入,并填写未成年子女随迁单。然后前往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办理孩子户籍迁移需遵循一定程序,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后办理手续,可能需现场核实和家庭关系确认。办理成功后,获得新户口本和证件。请提前咨询当地部门,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
    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
    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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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