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辅警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么 |
释义 | 殴打辅警算袭警《刑法修正案》 (十一)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新增了袭警罪这个罪名。但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存在一个错误认识,即认为“辅警不是警察”,认为只有打了警察才构成袭警罪。否则,打了辅警只要达不到轻伤,就没事,不用负刑事责任。 请看一下这个案例 2021年6月的某天早上,交警部门在某条主干道一红绿灯处附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遇刘某未佩戴头盔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逆行经过该路段,遂要求刘某下车接受检查。刘某拒不配合,被现场执勤的交警陈某、辅警人员王某截停。 为防止刘某驾车逃跑,交警陈某在查验刘某身份同时,指挥辅警王某将刘某的摩托车钥匙拔出。刘某见王某并非警察,只是一个辅警时,顿时嚣张跋扈起来,对王某破口大骂,质问王某有何权力拔其车钥匙,让其熄火。交警陈某和辅警王某与其理论,并告知其未佩戴头盔、驾车逆行等行为违法时,刘某突然从摩托车上跳下掌掴王某,并用脚踢踹王某,致王某受轻微伤。现场执勤的交警及辅警人员见状,遂上前将刘某制服。随后,刘某涉嫌袭警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刘某辩解称,自己不敢打警察,也没有打警察,只是打了辅警而已,不构成袭警罪。 说到这里,这里要告诉大家,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辅警虽是警察辅助人员,但他们是在公安民警指挥下实施的行为亦属执法行为,应视同民警执法。民警、辅警的执法行为具有一体性和整体性,不可分割。 事发时,交警陈某、辅警王某对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属于执法行为,应当将两人的行为视为一个整体的执法行为。刘某对辅警王某的殴打,实际上也是侵害了警察的执法行为,此时,王某在法律上等同于警察,所以,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刘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