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建费就是城市建设维护费.是否合理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城市维护费是指国家预算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机动财力等安排的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维护与建设的支出。范围包括城市的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污水处理、防洪堤坝、城市交通管理、消防、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维护费;园林、苗圃、公共绿化地等绿化设施维护费;公共厕所、清扫垃圾、街道洒水、扫雪等公共环境卫生补助费等。 现行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具体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无论哪个城市,都要进行维护建设,作为市民的一份子,我们有权利为城市做出贡献。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称为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稳定以及扩大城市维护资金的来源,所征收的一个税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