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可以分配 征地补偿款 ,根据法律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农村土地承包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 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