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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公告的有效期
释义
    一、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
    1、公告的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而公告的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什么叫做遗失物
    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民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时,对犯罪行为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就构成正当防卫。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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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