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约出租车营运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律师解答: 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可以委托网约车经营者代为提出申请;(二)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情况进行审核,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向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审核结果通知书;(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审核结果通知书,向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登记或者变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交换对相关信息进行核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已通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车辆,登记或者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将相关信息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办理变更的,不需要重新交验车辆;(四)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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