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吗 |
释义 | 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法律没有要求毕业生必须签订三方协议。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要注意以下四项: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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