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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进行税务登记?
释义
    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如纳税人设立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和准备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对于欠缺材料的,及时通知当事人补齐,如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之前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应当提交原件。
    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逾期办理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税务登记证是什么?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工商部门登记,税务登记的过程后,
    1、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后30日内办理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并提交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交如下资:
    (1)完整的税务登记表
    (2)公司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4)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5)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应当提交原件并回收临时证。
    3、现场办证递交合法资料。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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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