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闯红灯的信息会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通知。 通知的内容包括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通知的对象包括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会告知行为人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若是行为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罚款的部分会产生滞纳金。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