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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重疾险是否需要进行健康告知?告知内容是否包括“颅内占位”?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病史、职业、生活方式等。如果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颅内占位是一种影响健康的疾病,属于健康告知范畴,应当如实告知。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回答。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在解除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将已经收取的保险费减去相应的保险期间内的保险费后退还被保险人。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如实相告,对方当事人有权据此决定是否订立合同。隐瞒与虚假说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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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