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诉一审终审的口诀 |
释义 |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哪些属于一审 1、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小额诉讼案件 3、确认婚姻效力案件等。 二、一审终审判决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一审终审判决后能否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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