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要其他兄妹签字吗?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其他兄弟姐妹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均表示放弃继承权,则放弃继承权的人都需要出具书面形式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此时需要兄弟姐妹签字放弃继承权;但如果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的,则无需他们的签字。 一、法律上股权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上股权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需要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二、孩子放弃代位继承有效吗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然而,一项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因此,父亲代子女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三、夫妻一方死亡,死亡方的兄弟姐妹有继承遗产权力吗 夫妻一方死亡,死亡方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死亡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虽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遗产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夫妻中的另一方还在,兄弟姐妹原则上是不能继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