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因此在 离婚 时是可以分割房产。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受理 离婚登记 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 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载明双方 自愿离婚 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 、财产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结婚证 ;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 身份证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