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反诉后开庭没有时间规定。 在提出反诉后,法院一般应该给对方举证的时间,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因此,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本诉的原告在反诉中称为“反诉被告”,本诉的被告称为“反诉原告”。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也是反诉提起的要件,因为如果反诉不能与本诉适用同一种程序,就不能实行诉的合并审理。如果本诉适用的是简易程序,而反诉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则因为程序的不同,不能在本诉的诉讼系属中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