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人钱不还可以找人报警吗? |
释义 |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手里有债务人留下的借款记录、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等,可以依据手头资料调查一下他的基本情况,以做好要账的准备 二、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如果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留存,以备将来诉讼及执行的顺利进行 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可以采取一些手段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果查到对方有房、车等个人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以保证执行工作地顺畅,也能给债务人一定压力,逼迫其尽早现身 四、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五、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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