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
释义 |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一般是按照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进行计算,而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应该根据上述的法定时间标准进行计算。 一、一般抵押权有时效吗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也就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优先得到该财产。 因为一般来说,就是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债务人履行责任的人是可以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这个时候应当予以支持,因为一般主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接受抵押物的债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期间行使抵押权,要是没有在这期间行使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另外,若是满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下,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现在的民法典已经将诉讼的时效延长为三年。但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还是要按特别规定处理。 如果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时效间行使权利,那么等诉讼时效一过,权利人就不再享有胜诉权。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比债务履行期限的早或则是等于债务履行期限,也会被视为没有约定,那么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那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若是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那天起两年。 若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的诉讼时效一旦到了时间,抵押权也将归于非强制力保护的范畴,那么其也丧失了依旧法可以享受的“缓期两年”的特权。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到时间之前对债务人申请仲裁的,或者提起诉讼的,就从仲裁裁决或者判决的有效的那天开始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二、保证合同的期限是怎么样计算的 通常认为,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是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么债权人仅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也就并不能视为债权人的权利受侵害之日。债权人真正知道或应当知道对于保证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是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一般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应当从该日起计算。上述观点前后矛盾,既然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能视为债权人的权利受侵害之日。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未履行保证债务的行为,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造成侵害,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起算,怎会有“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一般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应当从该日起计算”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源于《民法典》第69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按照《民法典》第687条第二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在未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保证人有检索抗辩权,可以拒绝承担其保证责任。此时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起算,诉讼时效中断无从谈起。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把诉讼时效的中断改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并将“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延长到“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总算是前进了一步,但仍未消除与《民法典》第687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之间的矛盾。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靠近了一步,且与《民法典》第687条第二款规定的精神相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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