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什么叫做事实婚姻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我国事实婚姻的现状及其法律规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愿望,在客观上尚未经过结婚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事实婚姻进行明确规定。对于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 法律分析 在我国,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愿望,在客观上尚未经过结婚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目前,事实婚姻的法律没有规定,因为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对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有什么 对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有: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结语 事实婚姻在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下,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不过,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已有配偶或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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