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行政复议性质上特点是的具体情况如下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行政复议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行政复议的涵义和特点是什么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行政复议性质上的特点是哪些?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特征是: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活动。 二、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管理相对人。 三、行政复议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管理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审理都须依法进行,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下,当事人不经过申请行政复议的环节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允许的。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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