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没有参加培训,可以要求全额退款。 虽然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若培训学校在宣传广告中有相关退款承诺,也可作为依据。针对培训机构与学生不签订培训协议,只开具发票的情况,可能构成承揽合同,未约定培训结果,只是提供服务过程,则构成委托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很难判断是承揽合同还是委托合同,难了解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难以判断双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培训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培训课程费用的,服务购买者可以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也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费。 但是具体是否可以退费、可以退换多少费用,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如果培训机构已经合法合约地向消费者提供了课程培训,消费者是无法随意主张退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