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是:(1)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2) 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3)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4)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