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修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农村公路集资修建是合法的,要正确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避免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公路建设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并征得农民同意。农村修路政府投资一部分,如果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方式组织建设,村民需要遵守。 法律分析 一、关于村民集资修建公路的合法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集资修建公路是合法的。 1.国家召开的全国农村公路座谈会上强调,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非法集资、强行摊派等导致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最终目标是造福农民百姓,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最终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农民。凡一切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都有悖于农村公路发展的初衷。所以,要正确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群众利益的关系,避免出现非法集资、强行摊派等导致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物流、客运、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2.响应村干部硬化道路号召村民十户自发集资与外村民协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凡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均不能向村民筹资。 二、2022农村修路还要村民出钱吗 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所以农村修路政府投资一部分,如果当地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通过相关决策的话,那么村民需要遵守。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农村公路集资修建公路的合法性以及村民委员会在筹集公路建设资金方面的责任和作用。同时,也提醒村民在进行农村公路建设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农民利益,不得采用非法集资或强行摊派等行为,确保公路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造福农民百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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