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审查期间家属探视规定 |
释义 | 被调查对象在留置期间不可见家属,但监察机关同意时可以。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领导集体决定并报批。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需备案。在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情况外,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留置人的单位或家属。 法律分析 不可以。 留置期间不可以见家属。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对象在留置期间的,家属是不能会见被调查对象的,但经监察机关同意的,家庭可以会见被调查对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 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拓展延伸 留置审查期间家属探视规定: 保障被留置人权益的家属探视政策 留置审查期间家属探视规定是为了保障被留置人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根据规定,被留置人在审查期间有权接受家属的探视。这项政策的目的是确保被留置人与家人之间的联系,提供情感支持和法律援助。家属探视的时间、频率和方式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以确保安全和调查的顺利进行。同时,家属在探视时可能需要遵守一些规定,如不得传递非法物品或信息等。这样的规定旨在平衡被留置人的权益和调查的需要,确保公正和合法的程序。通过这一政策,我们可以为被留置人和他们的家属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结语 留置审查期间家属探视规定是为了保障被留置人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根据规定,被留置人在审查期间有权接受家属的探视。这项政策的目的是确保被留置人与家人之间的联系,提供情感支持和法律援助。家属探视的时间、频率和方式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以确保安全和调查的顺利进行。通过这一政策,我们可以为被留置人和他们的家属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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