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服务合同不同于承揽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由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而承揽合同则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服务的合同,业主支付物业费。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该内容由 张佰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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