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主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为什么??业主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为什么?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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