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据与借条的不同? |
释义 | 借据和借条没有区别,只是说法不一样。“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 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债务人偿清借款后,债权人一般应将借条交还债务人或当面撕毁,以此消灭借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据和借条只是在叫法上存在区别,借据相对于借条是更为正式的一种称呼。在建立债务关系时,可以选择书写借据或者是借条,也可以写欠条。不管是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记录借钱的事实,只要能够注明借钱金额、还款日期等就都是可以的。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规定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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