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落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