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参照以下内容进行仿写:标题是:房屋买卖协议,正文下一行空两格写:首先写房屋买方以及卖方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等。双方基于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下达成以下关于房屋的买卖协议。在下一行空两格写房屋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屋的所处位置,房屋的布局,房屋的证件编号等。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房屋买卖的交易价格,房屋交付的期限,房屋卖方以及买方的权利、义务等,还可以列明当双方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措施。最后就是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盖手印,该份房屋买卖协议生效。但是要注意的一点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无法进行房屋过户登记的,房屋还没有实际的转移所有权。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