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缴纳给子女的赡养费可以在纳税申报中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扣除。扣除金额为每月2000元,年度扣除额为24000元。具体实施时,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在纳税申报时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赡养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扣除金额。需要注意的是,若赡养费实际支出超过扣除额,超出部分可以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抵扣个人所得税。此外,扣除赡养费的个税额不能超过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十九条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财产捐赠额、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等,在每一纳税年度内累计扣除不超过十二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