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应该由用人单位保管。首先职工的健康职业档案,是通过检查,对职工的健康状况 进行评估,以及预防将来可能会患的疾病,降低职业病风险。帮 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早的预防疾病,有助于员工个人和用人及早 采取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肩负着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 检查档案的义务。此外,用人单位还肩负着派专人保存员工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的职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妥善保存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 对借阅进行严格限制,保护好员工的隐私和相关信息。用人单位 也可制定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由员工个人保管其劳动者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对于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 规则,严格按照规章对查阅进行记录。未经用人单位允许,不允 许无关人员借阅他人的健康监护档案。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仍然 有义务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为其提供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 件。该复印件上应加盖用人单位的专用章,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 复印等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建立一个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该包括如 下内容: 第一,该档案应该包含劳动者的姓名,性别,籍贯,婚姻状 况,文化程度,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 第二,劳动者的职业史,员工是否患有职业病的既往病史, 以及其是否有机会接触职业病的危险史。 第三,劳动者之前多次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统一汇总在 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并记录其当时检查结果所带来的疾病处 理情况。 第四,员工本人之前是否有治疗职业病的其他资料以及相关 病史。第五,其他需要存入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资料和 医疗诊断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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