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车辆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
释义 | 机动车过户原车主本人是可以不去的,但是,需要提供以下手续: 1、二手车过户原车主需提供的文件包括:登记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文件。购车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如果是外地人则需要居留证或临时居留证; 2、车辆过户首先要进行车辆评估,评估费用一般是根据车辆价格的评估1%-2%,其他费用是车牌、行驶证等费用; 3、原车险商业保险可以退还(保险不能退还),也可以到保险公司将保险过户给购车人。 汽车过户流办理程如下: 1、先到车辆所在地的旧车交易市场审核相关车辆,确定该车为正常合法的车辆。在交易市场缴纳交易费并拿到交易发票; 2、带着交易发票和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车辆所属车管所变更车辆行驶证; 3、查验岗审查行驶证;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并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4、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向现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5、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后,登记审核岗签注登记证书,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并销毁,制作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6、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登记档案电子化,机动车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车辆管理所对办理机动车登记时不需要留存原件的证明、凭证,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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