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社保卡的流程是怎么样 |
释义 | 如何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种类介绍蓝卡:16岁以上(含16岁)的人使用绿卡: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办理条件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社保卡办理依照当地社保部门安排,按进度规划统一为企业员工、各地居民办理。 1、在职职工和新就业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到社保机构办理。 2、求职人员、其他人员申领社保卡,由本人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部门指定机构办理。本人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进行信息比对核准。社保卡制卡后,由本人或委托人从劳动部门指定机构领取。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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