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没有长期外出的,选择这种方式。2、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二人都长期不在户口地居住,对方目前住在哪里,就向哪里法院起诉。3、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起诉人在户口地居住,对方长期外出的,选择这个起诉管辖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长期居住在深圳,那么可以向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