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协议有效期为多久 |
释义 |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协议上有约定有效期限,那就是以协议上的期限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有效期限,那就一直有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拆迁安置房有什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承租人怎么赔偿? 关于房屋拆迁对承租人如何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何处理,应当以房租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拆迁协议子女算是被拆迁人吗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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