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以下情况不用交房产税: 1、房产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军队自用的; 2、房产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 3、房产是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 4、房产属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 5、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