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能要求渣男赔偿“青春损失费”么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不能要求配偶赔偿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没有此项规定。但是如果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另一方如果没有过错,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可以进行要求赔偿,离婚无过错方在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如果配偶在婚姻期间存在这些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向法院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法律为受到此类行为影响的一方提供了保护和补偿的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八条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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