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担保的类型包括什么 |
释义 | 担保有五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只能使用这五种方式提供合法债权担保,不能创设新的形式。不同担保方式产生的权利和优先受偿性不同。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方式具体有以下区别: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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