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要求开具接收证明,但村里拒绝,怎么办? |
释义 | 村委会有权拒绝开接收证明,但可以通过投诉给监督部门来维权。户籍管理制度中,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相对容易,但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几乎不可能。即使走完一系列流程,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被批准。 法律分析 按规定往村里迁户口,必须村民规定的人数签字同意村委会才开接收证明,村委会都一定的自主权,所以村委会在没有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开接收证明。如果符合了要求,还不予办理,可以对村委进行投诉。 方法如下: 1、手机运行微信,打开底部菜单栏“我”--“支付”。 2、进入页面选择“城市服务”。 3、在城市页面里选择“投诉电话本”。 4、在投诉电话本里选择社会保障--投诉举报。把村里不给开接收证明材料投诉给监督部门。你所在地区的公安和政府部门就会介入,帮助您进行维权。 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有多种途径。例如在有些地方是购置房产达到一定要求之后就能解决在城镇落户的问题;又如有些地方是在当地工作年限达到一定长度后就可以转为城市户口—譬如上海,工作7年持有上海居住证就可以转为上海城市户口等等。 但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 结语 户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着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二元结构,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是一项相对困难的任务。需要找到愿意接纳的村庄,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受到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和缴纳费用。即使完成了以上流程,也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如果遇到村委会不给予开接收证明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本向监督部门举报,寻求维权的帮助。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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