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原则是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主。夫妻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有一方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同样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若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若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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