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师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与地区和老师性质有关,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补偿也就不同;公办事业编老师按事业单位补偿标准发放,不是事业编的按当地的补偿标准发放。老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薪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章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