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税房产原值扣除折旧需要扣除。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般为房产帐面原值一次减去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没有帐面原值可资依据或帐面原值与实际价值相差悬殊的,由当地税务机关依据同类房产核定。 法律客观: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